关于评选校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单位:人员机构作者:工会发布时间:2008-09-02浏览次数:2157

各分工会:

    在2006-2007年度中,我校各学院(单位)分工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各学院(单位)的特点,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工会活动。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工会建设作贡献,推进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校工会工作总体安排,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分工会委员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各分工会委员会成员。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范围为:我校所有工会会员(参加工会必须在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委员之间团结协作,有凝聚力。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工会小组、会员活动正常化。

2、积极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成效明显。

3、全面履行工会职责,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4、工会干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主动、负责、独立地开展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5、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爱岗敬业,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工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会工作任务。

3、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办事公道,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积极反映教职工合理意见和要求,得到教职工的拥护、信赖,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三)工会积极分子:

1、爱岗敬业,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积极支持和配合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热情为教职工服务,得到领导、教职工好评。

3、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有较好表现。

4、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全校控制在5个以内,各分工会按条件和具体事迹可自荐参评。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名额,按每个分工会评选1名执行。

(三)工会积极分子的名额,校工会按全校会员的6%左右掌握。各分工会评选名额按所属单位(部门)在职会员的人数的6%执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由各分工会具体负责实施评选工作。

(二)由各分工会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会员)宣传。

(三)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在各分工会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有各分工会确定是否申报。

(四)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由分工会委员会经过一定民主程序,确定推荐名单。

(五)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由教职工(会员)提名,分工会委员会评议选优,按规定名额确定申报名单。

(六)认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见附件2、3、4)。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向获奖集体颁发奖状和奖金,向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出光荣榜。

六、评选时间

请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于2008年1月8日之前将申报表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7年12月26日

附件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