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6月至12月底,共有陈雪萍、汤学英、杨赛珍、吴林馥四位同志申请大病基金补助,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小组审核,确定以上四位同志符合大病补助申请条件。其中: 陈雪萍同志自费30162.64元,应补助8065.06元 汤学英同志自费20935.44元,应补助4374.18元 杨赛珍同志自费21004.50元,应补助4401.80元 吴林馥同志自费11858.43元,应补助4743.37元(该同志2007年7月已申请过一次补助,相应的1万元扣除额已扣除。) 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章程》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8年1月3日至1月9日 如有个人或单位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5873117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代章)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