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2008年度有四位同志符合大病补助申请条件。 其中: 王鹏飞自费37173.65元, 应补助19304.19元 王志琴自费7160元, 应补助1296元 陈振邦自费23792.70元, 应补助11275.62元 林兆璋自费10376.30元, 应补助3225.78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9年4月2日至4月9日。 如有个人或单位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5873122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代章) 200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