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2009下半年有七位同志符合大病补助申请条件。 其中: 林守廉自费20778.46元, 应补助9467.00元。 刘永高自费16139.50元, 应补助6683.70元。 陈学溶自费63425.74元, 应补助36398.00元。 何蓓蓓自费7067.35元, 应补助1240.41元。 张惠民自费40639.86元, 应补助21383.92元。 朱清坤自费14238.37元, 应补助5543.00元。 周锁铨自费16204.95元, 应补助6722.97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元月4日。 如有个人或单位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5873122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代章) 200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