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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助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3浏览次数:824

  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2009年刘德荣同志符合大病补助申请条件。 

  刘德荣自费55236.70元。 应补助30665.69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元月4日至2010年元月10日。 

  如有个人或单位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5873122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病互济基金管理委员会(代章) 

                              2010年元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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