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活动中心是我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共同之活动场所,包括多功能厅、阅览室、台球室、棋牌室、羽毛球馆、排球馆、乒乓球馆、篮球馆等。主要供全体教职工休闲、娱乐、学习、交流、健身等活动使用。为管好、用好教职工活动中心,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来本中心活动者必须自觉遵守各活动室制度,爱惜公共设施,注意公共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一、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我校全体教职工开放。
2.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4.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吐痰、乱丢杂物。
5.报纸与杂志限在本室阅读,不得外借。
6.爱护室内资料、书籍和设施,损坏报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7.凡私自带走报刊、杂志、书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棋牌室管理制度
1.棋牌室对我校全体教职工开放。
2.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本室棋牌凭有效证件借用,仅限在本室活动,概不外借。
4.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和丢失,需按价赔偿。
5.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6.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杂物。
7.严禁场内赌博及其它各种变相赌博活动。
三、健身房管理制度
1.健身房对我校全体教职工开放。
2.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进入健身房后必须更换干净软底鞋(自备),举止文明,安全健身。
4.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吐痰、乱丢杂物。
5.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和指导,不得私自移动器材,不得争抢使用器材。
6.年龄过高者,心脏病、高血压患者等请勿从事剧烈运动。
7.爱护健身器材,如人为损坏,经工作人员确认后,照价赔偿。
四、活动馆管理制度
1.活动馆(羽毛球、乒乓球、排球、篮球等)对我校全体教职工开放。
2.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吐痰、乱丢杂物。
4.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和指导,不得私自移动器材,不得争抢使用器材。
5.年龄过高者,心脏病、高血压患者等请勿从事剧烈运动。
6.爱护运动器材,如人为损坏,经工作人员确认后,照价赔偿。
7.私人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8.自备羽毛球拍、乒乓球拍和羽毛球、乒乓球。
9.主馆开放时间内,如遇比赛、训练或其他大型活动,提前通知。
五、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1.多功能厅主要为我校全体教职工业余活动场所。
2.文明使用,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3.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
4.爱护公物,严禁私自使用、挪动多功能厅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5.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调控室和吧台工作间。
6.多功能厅使用需提前预约,经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确认,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