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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任三好发布时间:2021-08-31浏览次数:3258

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2021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合约的男教职工子女(3-6周岁)

二、报销要求

1. 2021年上半年发票;

2. 发票印章必须是幼儿园;

3. 每半年报销一次,发票一年内有效;

4. 报销名单以工会管理系统信息库为准;

5. 尚不在“信息库”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补录信息后,再进行发票审核签字报销。

三、工作日程

1. 98日前,各分工会收齐发票,并将发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到校工会,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ygh@nuist.edu.cn

2. 教工凭签字发票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教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汇总表.xlsx

 

 

 

 

校工会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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