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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任三好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3648

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2022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合约的教职工子女(3-6周岁)

二、报销要求

1. 2022年上半年发票;

2. 发票必须加盖幼儿园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 每半年报销一次,发票一年内有效;

4. 报销名单以工会管理系统信息库为准;

5. 目前还不在“信息库”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补录信息后,再进行发票审核报销。

三、工作日程

1. 912日前,各分工会收齐发票,并将发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到校工会410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869253430@qq.com

2. 教职工凭签字发票按财务要求到财务处报销,详见附件保育费报销流程图。

https://gh.nuist.edu.cn/2020/1214/c2320a169355/page.psp

 

教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汇总表.xlsx

校工会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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