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合约的男教职工子女(3-6周岁)
二、报销要求
1.2023年上半年发票;
2.发票必须加盖幼儿园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每半年报销一次,发票一年内有效;
4.报销名单以工会管理系统信息库为准;
5.目前还不在“信息库”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补录信息后,再进行发票审核报销。
三、工作日程
1.9月14日前,各分工会收齐发票,并将发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到科创4号楼103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869253430@qq.com;
2.教职工凭签字发票按财务要求到财务处报销,详见附件保育费报销流程图。
https://gh.nuist.edu.cn/2020/1214/c2320a169355/page.psp
联系人:潘仁玲 联系电话: 58235330
校工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