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开展2026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龚敬瑜发布时间:2026-06-03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投身“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6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各单位及在职教职员工。

1、先进集体:二级学院、所属系部、教辅单位以及职能部门。

2、先进个人:在本校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近三年(2023-2025年)中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的在职教职员工。

3、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师德类荣誉(如师德先进、三育人等)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本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同一年度,同一集体不同时推荐申报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校师德先进集体,同一人不同时推荐申报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和校师德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参评集体所属成员和参评个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育人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并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

1、先进集体:领导班子需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氛围浓厚,制度健全;在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教职工队伍素质优良,团结协作,育人业绩突出。

2、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统一”,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普遍好评;能够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治学严谨,关爱学生。

3、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将育人目标融入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尊师爱生,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能结合岗位特点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育人效果显著。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三育人”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近一年有言行失范情形的;

(2)近一年引发负面舆情给学校带来不良后果的;

(3)近一年有违纪、违规行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的;

(4)近一年出现过违法情况的相关责任人。

三、推荐指标

请各二级分工会择优推荐,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二级分工会广泛宣传动员,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集体、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相关材料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2、学校评选:学校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产生“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经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科创4号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ygh@nuist.edu.cn。逾期未报送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

联系人:龚老师 025-58731176

校工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pdf

附件2.2026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xls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