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单位:人员机构作者:工会发布时间:2008-11-25浏览次数:689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一、根据上级批示,经院党委研究同意,本次大会应选院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名。实行差额选举,设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名。
  二、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必须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三、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即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画“○”视为弃权。
  对候选人投弃权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不作任何记号,并不得另选他人。
  四、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组织选举。
  每一选票赞成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取回更改。
  五、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之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满应选名额为止。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之半数的候选人的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六、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分别负责监票和计票工作。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提交大会通过。
  七、计票结束后,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八、本次选举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九、如果出现超出本办法所规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征得大会同意后实施。
  十、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