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江苏省教科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苏教科工[2009]13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校工会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一次开展分工会建设教职工之家达标验收和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评选表彰工作。现在前期各分工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将对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单位进行验收。现将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2011年申报的校模范教职工之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根据校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分工会建设教职工之家达标验收和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评选表彰的通知》(工发[2011]1号)的内容、标准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三、验收时间
7月6日(周三)7月7日(周四)两天集中验收。
时间 | 验收单位 |
7月6日(周三)上午 | 图书馆 |
滨江学院 |
7月6日(周三)下午 | 应用气象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7月7日(周四)上午 | 公共管理学院 |
语言文化学院 |
7月7日(周四)下午 | 数理学院 |
后勤服务总公司 |
四、验收方式
1、为做好此次验收工作,学校专门成立二级建家考核验收组(名单见附件2)。
2、学校二级建家考核验收组(以下简称考核组)将对各申报单位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提问解答和现场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和评选工作。
(1)各申报单位事先准备汇报材料,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代表(10人以上)参加的建家工作汇报会,由分工会主席汇报(控制在20分钟内),并解答校考核组成员所提问题,由校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民主测评(见附件3)。
(2)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教工之家现场设施,由校考核组综合各项考核指标在评议的基础上评定打分,汇总评分和测评情况,评选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模范教职工之家”候选单位。考核评分分为四个等级:其中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80分为合格;80分―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测评分达到良好以上方可作为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候选单位。
(3)对拟评结果在校网页进行公示,接受各分工会和教职工的监督,公示期5天。
(4)由校考核组根据公示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最终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对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由校工会行文表彰,授牌匾并予以奖励。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时参加汇报会,落实集中汇报的会场、材料和教工之家现场查看等事项,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被验收、抽查的单位应准备好自评报告和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见附件4)各一式8份,分发验收组成员。并准备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10份,现场测评使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