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推动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的不断深化,根据江苏省教科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苏教科工[2009]13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校工会决定从2011年开始,每年一次开展分工会建设教职工之家达标验收和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二级建家考核验收组组成
组 长:李春成
副组长:徐 凯
成 员:分工会主席
职责:负责对申报的分工会进行考核、验收和提出拟评结果,提请学校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校工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落实工作。
二、申报范围及评选名额
申报范围为各分工会。每次评选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模范教职工之家”3-5名。
三、申报、考核验收及评选办法
1、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分工会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考核指标体系,各分工会认真总结建家工作,开展自评和内部民主测评,经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分工会建设教职工之家考核验收申报表》(见附件2,可从校工会网页下载),并撰写1500字自评报告,连同单位有关获奖证书、奖状和活动图片等复印件集成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
2、学校二级建家考核验收组(以下简称考核组)将对各申报单位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提问解答和现场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和评选工作。
(1)各申报单位事先准备汇报材料,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代表(10人以上)参加的建家工作汇报会,由分工会主席汇报(控制在20分钟内),并解答校考核组成员所提问题,由校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民主测评(见附件3)。
(2)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由校考核组综合各项考核指标在评议的基础上评定打分,汇总评分和测评情况,拟提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模范教职工之家”候选单位。考核评分分为四等分,其中70―80分为合格;80分―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测评分达到良好以上方可作为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候选单位。
(3)对拟评结果在校网页进行公示,接受各分工会和教职工的监督,公示期5天。
(4)由校考核组根据公示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最终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校工会行文表彰。
(5) 对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校工会授牌匾并予以
奖励。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要在本单位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积极争取会员的热情参与。
3、考核验收及评选工作将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考核验收安排另行通知,请各申报单位届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