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工协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及财务报销的相关文件,制定如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 年初做出工作计划及活动经费预算 二、 每学期组织一次活动 三、 经费不可以存储积累使用年底清零,当年报销当年的费用,不能超支。 四、 年终上交工作总结和活动照片等资料,凭据符合财务报销的合法票据,经协会两人以上(含会长)签字,报校工会分管主席审核存档,主席签字报销。 五、 严格按财务规定报销,可报销的票据项目有: 1.纪念品、奖品的购置费 2.租车费 3.餐费(简餐、盒饭) 4.服装的购置或租用费 校工会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