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单位:工会作者: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4156

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2021年下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1.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合约的男教职工子女(3-6周岁)

2.报销对象以工会管理系统信息库为准,目前还不在“信息库”中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补录信息后,再进行发票审核报销。

二、报销要求

1. 本次报销2021年下半年的发票;

2. 报销发票必须加盖幼儿园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 每半年报销一次,发票一年内有效;

4. 3月8日前,各分工会收齐发票,并将发票和汇总表(附件)纸质版交老行政楼410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869253430@qq.com。联系人、电话:潘老师 58235330。

三、报销流程

详见附件保育费报销流程图。https://gh.nuist.edu.cn/2020/1214/c2320a169355/page.psp

 

附件:教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汇总表.xlsx

校工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