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单位:工会作者:龚敬瑜发布时间:2026-10-08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2026年上半年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合约的女教职工子女(出生日期在2019.9.1-2022.8.31)

二、报销要求

(1)2026年上半年幼儿园发票一张,金额超过500元;

(2)发票必须加盖幼儿园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电子发票打印,手写注明:本人承诺该发票是首次打印,唯一一次报销;

(4)发票在A4纸平铺贴好,需教职工本人签字。

(5)每半年报销一次,发票一年内有效。

(6)本次报销在工会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7)“亲属库”信息变更(包括修改和新增)。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教师本人登录工会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教育保育申请。

(2)10月22日前,各分工会完成在线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下载打印汇总表(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或党委)公章),按汇总表收齐纸质发票,交到科创4号楼103办公室。

(3)校工会完成审核后移交至财务处。符合条件人员直接打款到工资卡上,教师本人不再个人申请预约报销。

联系人:报销政策咨询(潘老师,58235330),工会信息系统 (龚老师,58731176)                                                   

 校工会

                                         2026年10月8 日

附件1:教职工子女教育保育费报销申请流程.pdf

附件2:教职工“亲属库”信息变更流程.pdf

附件3:分工会教职工教育保育费报销审批流程.pdf